关于中策

保修政策


基本信息

1、产品保修期:一年。有效期以购买日期(必须与购物发票上的日期一致)为起始日期。如不能提供购物发票,则以本产品的出厂日期为准。

2、产品保修方式:送修。用户将产品送至(或发货,运费自付)中策公司指定的售后服务中心进行维修,如需上门服务请参照保修政策第七条。

保修政策

1、送修时需出示产品保修卡或购物发票,在保修期内因正常使用而出现的故障可享受规定的免费保修。

2、经常州中策仪器有限公司在各地授权维修中心维修的机器,在原保修期内继续享受免费保修服务;若距保修期结束已不足三个月,则保修的机器自修复之日起享有三个月保修。

3、维修所更换下来的瑕疵备件归常州中策仪器有限公司所有。

4、产品随机附件及易损零件(簧片、测试头、探头等)不属于保修范围。

5、客户应对其数据的安全性自行负责,如产品中存有数据请用户自行拷贝留存,常州中策仪器有限公司及其授权维修中心不承担对数据、程序或可移动存储介质的损坏或丢失的责任。

6、保修卡请妥善保管以便您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,遗失恕不补发。

7、超过保修期的产品或用户有特殊服务需要,中策向您提供维修合同服务,请向中策仪器售后服务部咨询或签约。

以下情况恕不免费维修

1、因错误安装、操作,或在非产品所规定的工作环境下使用造成的故障或损坏(包括超出工作负荷)。

2、越权改装或者使用自编软件导致产品不能正常工作的损坏。

3、因事故、滥用、误用造成的损害。

4、未经中策仪器授权,擅自拆机修理造成的损坏。

5、经非中策仪器授权的修理商维修造成的损坏。   

6、人为或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故障或损坏。

7、产品有明显的外力作用(如跌落、敲击、挤压或腐蚀等)所引起的损伤。

8、超过规定的免费保修期限。